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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油学会信息与自动化分工作条例 第一条 本专业分会的宗旨:增强学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针;面向市场经济,努力促进粮油、食品领域的信息产业和工业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更有效的为广大会员服务。第二条 本专业分会的成员组成:团体会员由粮油食品及有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组成;个人会员由从事粮油、食品领域的信息与自动化专业人员,其他相关行业从事信息与自动化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专业分会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武汉工业学院。秘书处负责实施专业分会的会议决议,组织分会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本专业分会在中国粮油学会的领导下,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根据学会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分会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和学术交流会。会议尽可能采用网上数据通信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本专业分会每年根据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并经中国粮油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后执行,本专业分会在活动计划结束后向中国粮油学会报送总结报告。 第六条 本专业分会组织涉外学术活动,经中国粮油学会报中国科协或其他经国务院认可的具有外事审批权限的挂靠单位审批。 第七条 本专业分会在条件合适时,拟创办专业刊物,并将优秀学术论文推荐到中国粮油学会参加评选活动。 第八条 本专业分会要面向本专业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继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知识更新和提高教育、技术创新教育。其主要形式是:学术讲座、专业报告、研讨班、培训班。 第九条 建立本专业分会的网站,为会员单位提供粮油、食品方面的信息,为每位会员单位提供免费邮箱。 第十条 分会负责组织有关科技人员研制开发专业方面的产品,并优惠向会员单位提供。 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本专业分会建立学术活动基金和科普活动基金。本专业分会基金的主要来源:团体会费、个人会费、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捐助。 第十二条 本工作条例适用于本专业分会,本工作条例经中国粮油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实施。 信息与自动化专业分会 2004年3月20日 |